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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抄袭资策会著作 高虹安判赔40万元、报刊判决主文

发布时间:2025-12-18 02: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资策会控告新竹市长高虹安抄袭2篇版权属资策会的论文,向高求偿100万元;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日前判决高赔偿40万元,移除抄袭部分论文,并于报纸上刊登判决主文等内容,可上诉。(资料照)

资策会控告新竹市长高虹安抄袭2篇版权属资策会的论文,向高求偿100万元;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日前判决高赔偿40万元,移除抄袭部分论文,并于报纸上刊登判决主文等内容,可上诉。(资料照)

资策会控告新竹市长高虹安未经同意,在其个人辛辛那提大学的博士论文,抄袭2篇版权属资策会的论文,向高求偿100万元;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认定高抄袭,日前判决高赔偿40万元,移除抄袭部分论文,并于报纸上刊登判决主文等内容,可上诉。

资策会主张,高虹安在任职资策会期间所完成的「运用分类及关联规则探勘技术之多生产站制造品质预测模型」、「制造品质预测之稀疏编码」2篇著作,是资策会受经济部补助执行「科技研究发展专案创新前瞻计划」的成果,依补助契约书,著作人及其著作财产权均为资策会。

资策会指出,2018年4月前不详日期,高虹安未经同意且未予引注,即抄袭前述著作并违法重制或改作成与其职务上使用无关的「运用分类及关联规则探勘技术之多生产站制造品质预测模型」的博士论文中,不仅成功获取博士学位,更将博士论文上传至美国俄亥俄州图书资讯网路及ProQuest资料库供大众得以浏览下载。

资策会因此向高求偿100万元,并要求高删除抄袭部分内容及禁止她自行或使第三人直接或间接重制、改作、公开传输等利用这些著作,另要她须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主文等。

高虹安则主张,她攻读博士学位是履行其职务内容,且为资策会所同意,利用这2篇著作属职务上的正常使用行为,并未侵害资策会的著作权;她并认为自己才是著作人,并无侵害著作权的故意。

高虹安并主张,她的博士论文中引用这2篇著作,不是出于商业目的,且2著作属事实型著作,原创性较低,已公开发表,若给予大众接近使用机会,有助于达成资讯与知识传播流通,另外两者质量亦无近似,主张合理使用。

法官依资策会与经济部签订的辅助契约书等证据判定,资策会取得著作权,且高虹安利用2著作撰写博士论文,并非为履行资策会所指派的任务,不属于员工服务合约所称职务上的正常使用行为。

法官并认为,高的博士论文与2著作相同文字或图表的比例,占约高达8成或3成以上,篇幅甚高,且2著作的研究核心及精髓所在,均经高复制于博士论文内,两者「量」及「质」所占比例均高,已构成实质相似,成立重制行为,亦已逾越合理必要程度。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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