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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中的高检署检察官黄锦秋。(资料照)
停职中的高检署检察官黄锦秋担任警政署政风室主任时,被控出入知名业者郭哲敏、涂诚文等人的睿森银楼、「88会馆」私人招待所招受招待,还要求已承认同行的女检察官王涂芝改口,意图卸责,法务部和监察院均将黄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惩戒,但黄否认违失,职务法庭一审认定黄情节重大,重判免职、转任检察事务官。全案上诉,法务部主张黄应受法官法最严厉的免职处分,并不得再任公务员,职务法庭二审今自为判决,且判决加重,改判黄锦秋免职、转任台北地检署观护人,全案确定。 职务法庭合议庭审判长由惩戒法院院林辉煌担任,判决指出,黄锦秋违失情节重大,而一审判决未考量黄锦秋并无资格担任检察事务官,也未述明黄转任检察事务官的服务单位、名称,今改判黄职、转任北检观护人,职务编号为「A630150」。黄今未到庭聆判。 请继续往下阅读...
法界指出,职务法庭二审判决明显加重,除维持免职,从担任检察事务官改为观护人,等于排除黄在检察机关任职,符合法务部的主张,且检事官可领取检察官约7成的司法加给,也一并剥夺。 全案源于警政署2023年1月公布88会馆案调查结果,惩处多名去过88会馆的高阶警官,高检署亦公布调查结果,认为黄锦秋、新北地检署检察官王涂芝违反检察官伦理规范,送交检评会个案评鉴。 检评会查出,黄锦秋于2020年1月17日、7月10日宴请新北地检署及多名共事的员警聚餐后,又前往「88会馆」的公设KTV及睿森银楼地下室唱歌聚会,接受无偿招待,此外,黄甚至在2022年11月11日致电要求已承认前往「88会馆」等2处所的王涂芝检察官改口,否认前往,意图卸责,认定黄违反检察官伦理规范等规定、且情节重大,决议评鉴成立,报请法务部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惩戒;监察院亦将黄锦秋弹劾,并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黄锦秋否认接受无偿招待,发表声明指「绝未对不起检察官职务」,将捍卫清白到底。 职务法庭一审审理认定,黄锦秋未谨言慎行,从事影响检察官尊严的不当社交活动,情节重大,事发后又饰图掩饰,未见警惕,重判免职、转任检察事务官。 黄锦秋到庭聆判后,泛泪直喊「判决不公」,强调是侦办洗钱案遭诬陷。黄和法务部均上诉职务法庭二审审理。 至于王涂芝检察官,虽称是以客人身分出席宴饮,但坦承行为不当,亦遭监察院弹劾并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院审理。职务法庭一、二审均认为,王虽承审郭哲敏涉犯银行法案,无证据认定她有纵放、包庇郭,但她2度至私人招待所接受招待,及开立拘票有违比例原则,已违反检察官伦理规范规定,情节重大,判罚现职月俸给总额3个月确定,估约50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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