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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环局代赈工2死命案,一审士林地院国民法官庭认定王男攻击手段凶残,非正当防卫,依2件杀人罪各判刑12年、14年,合并应执行24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皆驳回上诉,确定判刑24年。(资料照)
台北市大同区清洁队建成分队「以工代赈」的59岁清洁队员王建明,与曾是儿时玩伴的56岁高姓同事,前年11月为了扫地的事争吵,双方各持械谈判时引发混战,王男用折叠刀狠杀高男和高的友人2人致死;一审士林地院国民法官庭认定王男攻击手段凶残,非正当防卫,依2件杀人罪各判刑12年、14年,合并应执行24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皆驳回上诉,确定判刑24年。 检警调查,王、高2男于2023年11月工作时,以为高男要帮他扫地,高回呛说他没义务帮忙,2人发生争吵,同月16日凌晨,高男打电话要求王男出来讲,高找廖、李2名友人到场助阵,高男携带水果刀,廖、李带著警棍、铝棒,至北市大同区王男住处楼下叫嚣堵人,王男闻声拿著折叠刀下楼。 请继续往下阅读...
双方一言不合,王男愤而持折叠刀砍杀高、廖2男,刺中高男左胸等处及廖男的臀部、大腿,2人经送医均宣告不治。王男自己也被砍伤,自行就医住院抢救18天,保住性命,出院后即遭拘提被收押。士林地检署依杀人罪起诉。 王男向国民法官庭主张是正当防卫,「他们到我家楼下来杀我,高男拿刀刺我胸口,我吓到就挥刀自保,当时我有吃药,脑袋一片空白,感觉快休克了,后来就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折叠刀是他平日割草的工具。 死者廖男的胞兄出庭时气愤地说:「一下楼打开铁门就一直杀,追杀到马路对面,监视器都有拍到」,认为王男是避重就轻、装疯卖傻;弟弟只是去当和事佬却死于非命,请国民法官给公道。 士院国民法庭认为,监视录影画面显示王男攻击手段凶狠,目击证人也证称双方是互相砍杀,认定王男有杀人故意,且有证人说案发前有争吵,王男也自承知道高男等人不怀好意前来,因此认定并非正当防卫、也非防卫过当,杀害高男部分量刑12年、杀害廖男部分量处14年,2罪合并应执行24年徒刑。 二审高等法院维持原判,最高法院亦认为二审判决、量刑皆无违误且已充分说明理由,驳回王男上诉,全案定谳。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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