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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院审理后认为,洪女遭到诈团利用假文件、合约等话术欺骗,因此谕知无罪。(记者吴升儒摄)
基隆一名洪姓女子为了兼职牟利,去年10月24日透过脸书结识一名张姓主管,应征采购助理职务。对方却已公司未正式成立,要求洪女提供四个帐户借公司转帐给厂商使用。检察官认为,应征工作无须提供复数金融帐户,将她列为共犯起诉。基隆地院审理后认为,洪女遭到诈团利用假文件、合约等话术欺骗,因此谕知无罪。 检警调查,洪女与暱称「张信宇York」之人联系应征采购业务后,对方谎称基隆公司有采购助理职缺要给洪女,要求她提供多个帐户给其使用。但却成为诈骗集团的人头帐户,造成7名民众上当后,将款项汇进洪女的帐户之中,金额近达2百万元。 请继续往下阅读...
检察官侦讯后认为,依一般社会生活通常经验,应可知应征工作无须提供复数金融帐户,且公司收受厂商间的货款,也不应采用刚应征上的人员帐户,与一般商业交易习惯不符,推测洪女为诈欺集团共犯,依法提起公诉。 洪女虽于侦查中承认有提供4组帐户给对方,但也向法官表示,公司说要开办新的办公室,因正在筹备中,要自己提供帐户先帮忙转汇采购电脑、家具及装潢费用。曾质疑为何货款不直接汇给厂商,主管表示因公司登记尚未完成,才转汇个人户,因款项太大,需分开不同帐户汇款,便提供自己四个帐户。 当时临柜提领现金时,主管还有提供一份装潢契约书,供行员参考,以利提款,就连汇款的手续费等,自己还倒贴了1千元。 法官调查后认为,洪女提供的LINE对话纪录,可知诈骗集团提供人事资料表骗取对方信任后,更依一般公司程序,传送规章制度、考勤表给洪女;另也佯称要购买电脑,要求她到门市拍照,就连装潢合约等文件,都是以假乱真,洪女不具备法律专业,难以辨别其中真伪。 因此认定,洪女所称是因求职遭诈骗才会提供4组帐户,并非无据;而检察官于起诉书中也未否认,洪女是一时轻忽,遭人诈骗利用。 法官认为,无其他积极明确证据,能认定洪女无正当例由提供多个金融帐户,基于「罪证有疑,利于被告」的刑事法原则,谕知洪女无罪。 ☆自由时报电子报提醒您,防诈骗专线︰165,报案专线︰110☆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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