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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彻销一审判决,改判刘男16年。(资料照)
台中市刘姓男子接手母亲创立的佛堂,宣称母亲成佛、可替信众消灾解厄,却在15年间以「修行」、「扭转因果」为由,对5名女信徒伸魔爪,台中高分院认为其手段恶劣、侵害深远,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16年。 检方调查,65岁刘男自2009年起,接掌位于台中的佛堂,对外宣称亡母升天成佛,名号「无量金菩萨」,自己则担任释法者,要求信徒尊称他为「老师」,并灌输「唯有依其指示,人生因果才能被改写」观念,更自夸具备「他心通」神力,能看穿信徒命运,让不少人深信不疑。 请继续往下阅读...
刘男常在女信徒人生低谷时约至佛堂单独谈话,诓称必须透过「爱老师」、「与老师修行」才能化解厄运,甚至将性行为包装成修行一环,至少5名女子因此长期遭刘男性侵多达58次,刘男还要求部分被害人签署「性爱同意书」掩饰犯行,甚至事后出言羞辱,造成被害人长期活在恐惧与绝望中,直到其中一名被害女子因运势都没有好转,鼓起勇气报案,全案才曝光。 台中地院一审依48个强制性交等罪,判刘男3年至4年不等刑期,合并应执行10年,检方主张刘男刑罚加总最长刑度达168年,一审判决过轻上诉,台中高分院审酌,刘男利用被害人遭逢人生重大危难之际施加心理压力,强迫信徒与其发生关系长达15年,次数多达58次,至今仅与1名被害人达成调解,因此撤销原判决,改判16年徒刑,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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