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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89」摩铁乔债猛踹头险夺命 逃过杀人未遂罪

发布时间:2025-12-13 16:3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台中地院以重伤害未遂罪判处杨男3年6月。(资料照)

台中地院以重伤害未遂罪判处杨男3年6月。(资料照)

自称靠经营自媒体维生,绰号「英国」、「混血89」的22岁杨姓男子帮友人乔债务,在摩铁内猛踹对方头部,造成被害人重度昏迷,一度被检方依杀人未遂起诉,台中地院审理后认定其未使用随身携带西瓜刀、攻击行为与一般杀人犯行仍有差异,最终改以重伤害未遂罪判处3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

这起案件发生在今年5月10日,当天绰号「判官」的洪姓男子,找来杨男陪同与余男谈判债务,一行人相约台中市太平区一间汽车旅馆,未料谈判过程气氛紧绷,洪男先行离开后,现场只剩杨男、杨男小弟蓝姓少年与余男,3人随即爆发激烈口角,余男察觉情势不对试图逃离,却遭杨男追上,朝其头部连续踢踹,余男当场倒地不起,事后陷入重度昏迷。

警方循线追查将杨男拘提到案,检方认为杨男明知头部为人体要害,仍以脚猛力攻击,极可能致人于死,依杀人未遂罪嫌起诉,杨男在审理中供称事发前一晚混酒,酒精影响下情绪失控才酿冲突,强调虽在车上放有西瓜刀,但从头到尾都未取出使用,「如果真的想杀人,不可能不用刀」。

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器指出,杨男确实仅以徒手、脚踹方式攻击,未出现持凶器持续攻击情形,与一般具有杀人故意犯行样态有所不同,难认具有直接或间接杀人故意,最终改以重伤害未遂论罪,审酌双方未能达成和解,且杨男行为已造成被害人严重伤害,仍须负相当刑责,但也考量杨男收入不稳定,家中尚有病母需照顾等情状,判处3年6月有期徒刑。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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