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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籍女大生当车手犯案累累,6案被逮先判刑。(资料照)
一名来台就读大学的香港籍林姓女大学生,来台求学期间结识诈骗集团成员,林女今年4月份后相当忙碌,除了当车手四处领款还身兼取簿手拿走人头户所提供提款卡。近来被害人陆续向警方提告,林女因此遭逮,先涉及担任车手6案近期先被判刑,苗栗地院法官因林女犯众多同类型案件经法院审理中,未定林女应执行有期徒刑,先依林女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共6罪判刑。 法官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处林女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科罚金3万元;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科罚金1万元;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科罚金1万元;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科罚金3万元;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科罚金3万元;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科罚金1万元。林女遭宣判罚金可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 请继续往下阅读...
林女所属诈骗集团依买卖商品等手法诈骗,等待被害人汇钱,林女接获指示后即前往提领赃款再将赃款丢包在诈骗集团指示的草丛内,林女则供称因此获取8000元犯罪所得。 法官近期审理后,考量林女仍有众多同类型之案件经法院审理中,故未定林女应执行有期徒刑刑期。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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