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夫妻跨国收养台籍癫痫女童,为了让养女认同原生国家,美国夫妻愿意长住台湾,获台南地院认可裁定收养。(记者王捷摄)
台南地方法院裁定一件跨国收养案,很重要的原因是美国夫妻为让养女能在原生国家长大,愿意长住台湾,他们认为,孩子留在原生国家,有助自我文化认同,因此裁定美国夫妻收养台籍未满7岁的女童。 美国夫妻结婚多年,透过浩德国际儿童服务机构推荐,向财团法人天主教善牧社会福利基金会提出收养申请。女童出生后约1个多月,就由善牧基金会附设台南婴儿之家安置照顾,后续转至团体家园,收出养双方经机构媒合,收养契约由女童法定代理人代为同意。 请继续往下阅读...
女童因为出生就有癫痫,有医疗照护需求,但原生家庭功能、支持系统都不足,生父不详、生母患有中度多重身心障碍,经济条件受限,难以提供稳定照顾,相关背景很难被国内收养家庭接纳,转为跨国媒合,经各单位评估,认为美国夫妻婚姻与工作稳定,收支平衡且无负债,有朋友与教会支持,过往也有与小孩互动的经验,愿意在需要时寻求专业资源。 法院参考善牧基金会评估报告、收养契约与访视资料,认为美国夫妻有足够的条件,他们年长女童20岁以上,身心健康、财务良好且无犯罪纪录,并具亲职照顾计划与支持系统,夫妻收养愿意继续留在台湾陪著养女长大,有助文化认同,不违反国内优先原则,依儿童最佳利益裁定美国夫妻收养。 财团法人天主教善牧社会福利基金会是天主教善牧会在台的社福团体,提供妇幼家庭支持、儿少安置与收出养媒合服务,并设台南婴儿之家办理出养准备、收养人训练、家庭访视评估、试养与收养后追踪辅导。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