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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姓男子挟亲生女要求前妻撤告,遭检方求处4年重刑。(记者谢武雄摄)
吕姓男子因故遭前妻控告窃盗,为要求前妻撤告,吕竟将已无监护权的女儿带回家中借此要求前妻撤告,事后警方到场规劝,吕的女儿在旁哭喊及敲门,但吕仍不愿放人,检方侦查终结,认为被告罔为人父,事后毫无悔意,略诱罪嫌部分量处徒刑3年6月、就恐吓部分7月,应执行刑4年,以契合社会之法律感情。 检警调查指出,呂姓男子与前妻育有1女(2018年3月生),两人离婚后,女儿监护权为前妻所有,由于吕因故遭前妻控告窃盗,竟于去年11月21日下午4点左右,擅至女儿就读的安亲班,将女儿带至其龜山区住所,并随后传送LINE讯息给前妻恫称「你先去警局撤告,女儿高高兴兴跟你回家」,之后又拨打FACETIME电话给前妻称若不撤销窃盗告诉,即不会让女儿跟前妻回家等语,吕男前妻担心女儿安危遂报警。 请继续往下阅读...
警方到场发现吕姓男子将女儿关在家中,大门设有二道锁,女儿的身高根本勾不到,第二道锁系电子锁,需要指纹或输入密码才能打开,认定吕男以此剥夺女儿的行动自由,更导致其前妻担心女儿受戕害而心生畏惧。 检方认为,纵然警方已赶至现场并不断理性规劝,吕男女儿也在旁哭喊及敲门,但吕男仍罔顾其身为父亲理应照护关爱女儿之责任,而与警方僵持不下不愿放人,显对其所为毫无悔意,请就略诱罪嫌部分量处被告有期徒刑3年6月、就恐吓部分量处被告有期徒刑7月,应执行刑4年,以契合社会之法律感情。 ☆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若怀疑孩童遭受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骚扰,请拨打113专线,透过专业社工员接线服务,将可尽快救援在生命危机中的儿童。☆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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