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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劈腿结婚,女方拿回123万元。(情境照)
彰化县蔡女透过网路认识服役中的何男,两人成为男女朋友,男方还秀「身分证」证明自己单身,双方互以老婆、老公相称,女方原本以为双方会共度一生,只要男方有金钱需要,必定全力筹钱支援,岂料交往2年后,男方告诉女方「我要结婚了,新娘不是妳」,女方不甘心「人财两失」,要求男方要求赔偿123万元的金钱损失,经彰化地院审理,法官认定双方用Messenger通讯软体立借据,判被告应赔女方123万元。 该案双方2019年6月于网路认识,男方当时正在服役,称自己是单身,并以身分证取信女方,交往期间,互以「老公」、「老婆」称呼,男方多次向女方佯称会「共度一生、只爱妳一人,认识妳这一生是最大的幸运」等语,蔡女因此深信被告系真心与其交往,并有与其结婚之计划,因此对方只要有金钱需要均全力支援。 请继续往下阅读...
蔡女得知男友做电商,积欠货款,前后汇了123万余元给对方,搞得自己负累累。岂料交往约一年半后,男方态度开始冷漠,经她逼问,才知对方已另结新欢结婚了。 蔡女向法官说,被告欺骗她感情、让其人财两失,被告呛她要告去告,丝毫未对自己欺瞒、讹骗钱财之行为有何忏悔或感到难过,更无还钱负责之意思,甚至对她提起跟踪骚扰防治法之告诉,最终神隐不见,她觉得,被告以感情、婚姻为诈术手段,以诈骗钱财为目的,对她持续讹骗钱财,要求对方偿还123万元。 何男则以自己刚开始确实真心交往,但经过时间的磨合,他发现对方有偶发性情绪问题,令他无法承受,最终在没有告知分手的情况下与他人交往并结婚。 蔡女提出双方利用通讯软体所立的借据共123万元,此属于有效证据,被告应还原告123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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